我觉得恋爱中最浪漫的事就是散步。

看到一句“只有在散步的时候我们真正的谈话,老派的谈话”,还挺受触动。

恋爱中散步对我而言,是一切其他东西都代替不了的。以前一直不懂《约定》中,“沿路一起走半里长街”的意思,“半里”又如何谈得上”长街“。后觉这是妙笔,街就半里,但我们走的很慢,说很多话,街灯下拥吻,半路驻足看星,那半里也足抵一世纪。

后来再想,即便走的慢,也不至于真的就是“长街”。回头品啜,发觉与步履快慢无关,而是与你走过,无论再短,回味起来也觉得那么长。

我是个极爱散步的人,也许谈不上,因为我一个人是耐不下心走的。但也曾和某人徒步走过很久,可惜那时也并未想起这句歌词,否则应该有切肤之会。

很好玩,关于这个“半里”,《绵绵》也写到“散半里的步,前尘就似轻于鸿毛。”同样是半里,一个是“当天整个城市那样轻快”,另一个竟然是“就像自言自语说他人是非”。是否真是半里尚且不论,可这种跨越曲目相承的情绪也足够使人悲伤。同一条街,同一对人,无二致的景,同样是半里,跨越时间,跨不过感情。

又想起《街灯晚餐》里有一句“如不可跟你逛想逛的街 ,人又谈何愉快。”那种“陪你到处吃街灯晚餐极欢喜”的心情,也很久未有。当初竟丝毫不觉得腿疼,城市里的路让我们走的像长途跋涉,眼前一马平川,心中翻山越岭,说的什么到家就忘了,上了床又是另一番话。

其实后来又遇到另一人,她爱开车不爱散步,当时心里其实蛮遗憾的,同恋人散步,徒步十几二十公里对我来说真的小意思。

我太喜欢晚风迎面刮过来,整个城市向后倒退,从灯火通明走到四下无人的小巷,又走到大路,穿过去是高架,每次到家门口心中还都有一种意犹未尽的感觉。

如果《绵绵》中,待到你我都苍老,散半里的步后回家,该很好。因为对我而言,爱如果精确到日子中,就是吃饭,散步。